信用档案
监管机构处罚信息
违法行为类型: 损害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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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
证监会对福汇亚洲有限公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400万港元 -
行政处罚内容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在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香港福汇(现称乐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联系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外汇交易指示与执行该等交易之间出现的有利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合共1,452,926.69美元的利润保留,而不利的价格变动则转嫁客户。 证监会认为,香港福汇没有公平地对待客户,以及没有按《操守准则》的规定,以所能取得的最佳条款替客户执行交易指示及以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 香港福汇亦向客户作出不准确的陈述,表示他们的交易指示会以所能取得的最佳价格执行,但实际上他们却无法受惠于因有关交易的有利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得益。 证监会进一步发现,香港福汇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政策及监控措施,以确保其执行交易指示的手法能有效地遵守所有适用于持牌法团的监管规定。 -
决定监管机构
香港SFC
处罚结果
谴责并处以罚款4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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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10/19/2016 6: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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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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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客户资金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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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
证监会对福汇亚洲有限公司作出谴责并罚款200万港元 -
行政处罚内容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香港福汇(现称乐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进行了以下行为,因而没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 接受某些客户提取多于香港福汇代他们分隔存放的款项,并动用香港福汇代其他客户持有的款项来支付有关提款要求; 因计算错误,以致本应分隔的客户款额较正确的数额为少。 其有关行为违反了《客户款项规则》及《操守准则》。 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每个月底,分隔不足的客户款额介乎290万港元至1,160万港元。于2015年1月,有关金额更高达7,200万港元。 证监会认为,香港福汇没有制订足够的内部监控措施,以防止出现客户款额分隔不足的情况,并且没有确保客户的资产被妥善地加以记帐及获得充分保障。 -
决定监管机构
香港SFC
处罚结果
谴责并罚款2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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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12/13/2017 6: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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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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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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